聘外傭貨不對辦甩底 消委會去年接234宗投訴
發布時間: 2016/04/14 11:32
最後更新: 2016/04/14 11:51
消委會去年接獲234宗有關聘請外傭的投訴,主要涉及聘請等候時間過長、外傭未能如期上任及服務質素不理想,當中有消費者質疑,外傭故意降低服務水準,迫使僱主解僱,以另覓新僱主及得到解僱賠償。
其中一個投訴,事主譚太去年9月向外傭介紹所支付6800元,聘請在港菲傭,原定11月中上班,至11底仍未獲悉外傭上工日期,介紹所曾以外傭仍未抵港、未辦妥驗身等作解釋,惟外傭最終12月初都無出現,更指該名外傭不會到港。介紹所建議事主另選女傭,消委會調停下獲全數退款。
另一個案投訴人張小姐,要求聘請懂廣東話的女傭,以照顧年邁父母,外傭中介公司提供一名印傭的視像片段顯示,其廣東話投訴人可聽得明白,張小姐遂支付8900元選用該印傭。惟女傭上班後,張小姐發現她除了完全不懂廣東話,單字亦未能表達,更連基本的入廚技巧,如洗菜切菜等也不懂。張小姐曾將情況告知中介公司,並要求他們協助,卻得不到積極回應。中介公司回覆消委會時,堅持不退款或免費更換新女傭,指女傭語言能力屬主觀判斷。
另一個案黃先生及太太前年欲聘請首次來港及懂照顧嬰兒的女傭,向外傭顧問公司支付6380元介紹費,惟黃太發現女傭工作態度散漫,不懂為嬰兒換片及沖奶,完全不符要求,並於1個月後表示工作不開心,要求離職,黃先生多番詢問下,始知印傭曾來港工作。消委會介入,但該顧問公司稱印傭是自行離職,拒絕退款。
消委會提醒市民要光顧持牌和有口碑的外傭介紹所,若發現外傭情況與履歷聲稱明顯不同,可向海關投訴。